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血站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招聘1名采供血护理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会同舟山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身体健康;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明确的具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热心所从事的事业,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采供血护理人员1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35周岁以下,具有护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采供血上岗证的人员优先录取。
符合血站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资质要求,即根据卫生部(现国家卫健委)有关规定,患有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舟山市中心血站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在舟山市新城千岛街道体育路288号四楼办公室。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
3.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者经本人手工签字的《舟山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注意事项:考试人员请提早10分达到会议室;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等能力。
(四)成绩公布
请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及时登陆舟山市中心血站网站,在“公示公告”栏查询结果。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舟山市中心血站进行调查核实。
应聘人员在体检、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录用
1.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舟山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待遇。
2.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五、其他
本次招聘的公告、录用等相关信息将在舟山市中心血站网站(http://www.zsblood.com.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咨询联系方式:0580-2551019贺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0580-2556123。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本单位解释为准。
舟山市中心血站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