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中医医院关于引进中医药传承人才的公告

昆山市中医医院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中医药传承人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2日。应聘者需热爱中医药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潜力,通过提交报名表、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参与。引进程序包括资格审核、职岗匹配度评价、综合考核及体检考察,最终择优聘用。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附件。

为进一步强化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着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昆山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能力和水平,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中医药传承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

昆山市中医医院(江苏省昆山市祖冲之南路388号)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热爱中医药事业,对中医临床悟性高,能够潜心中医药研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执业记录;

4. 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引进)的其他基本条件;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请勿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引进岗位及条件

详见昆山市中医医院关于引进中医药传承人才的公告附件1。

四、引进程序

公告发布后,即启动报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22日。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引进中医药传承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与相关资质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rjk412@126.com),邮件请注明“中医药传承人才报名+姓名+报名岗位”。

(二)报名材料

所有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1. 《引进中医药传承人才报名表》;

2. 个人简历(含详细学习、工作经历);

3.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4. 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人才、科研项目以及论文、著作、专利、奖励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5. 师承证明材料(如传承谱系证明、师承协议、跟师证明、出师证书、推荐信等)扫描件;

6. 其他个人能力和业绩材料(如社会任职证明、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7. 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职岗匹配度评价

1. 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出1:3比例的岗位,须开展职岗匹配度评价;

2. 依据报名材料,围绕相关要素进行职岗匹配度评价;

3. 根据职岗匹配度评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核与评价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核与评价

采用综合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答辩、临床技能考核、专家认定等。重点考核报名者的中医药理论功底、临床能力水平、传承创新潜力。

1. 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则视为弃考;

2.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3. 考核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根据岗位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在昆山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与考察

1.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 拟引进对象名单在昆山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合同制管理;

2. 拟引进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2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保障

引进对象享受医院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七、注意事项

1. 报名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 引进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3. 医院纪检监察处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57550390)。

八、政策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12-50260220。

昆山市中医医院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引进对象岗位表.doc

昆山市中医医院关于引进中医药传承人才的公告附件2:引进中医药传承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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