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中山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要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11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定于2025年11月22日举行。

为进一步充实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党建工作力量,提升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党性观念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体见招聘党建指导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本公告涉及的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委托他人参加现场报名,还需由考生出具《报名和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一份(写明委托事项、由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同时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07室。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中山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4.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同步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完整、清晰,按原尺寸复印。其中报名登记表需填写完整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邮箱:zsscjgjrsk@163.com,下同);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备注姓名,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不要使用其它照片或视频的截图),发送至招聘邮箱。资格审核通过的,方能参加考试,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报名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我单位将于2025年1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准考证扫描件发送至考生邮箱(以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电子邮箱为准),考生应于开考前2天提前查看并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未携带纸质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 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及党建工作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09:00-11:0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2020年修订)》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六、薪酬待遇

党建指导员薪酬按10万元/人/年包干薪金标准核定(含“五险一金”等)。

七、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若党建指导员在一年内出现空缺时,可按照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06976、88166010

附件:1.招聘党建指导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

2025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党建指导员岗位表.xlsx

附件下载:中山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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