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委决定招聘驾驶员岗位编外用工3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有公交车、校车驾驶经验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驾驶专业技能;
5.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其他详见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2.曾有严重违纪违法、受过行政处罚,以及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3.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可能危及驾驶安全的;
4.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参加的。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材料发至邮箱(1134498183@qq.com)。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户口簿、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等。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审核报名人员材料,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四、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现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30%。
所有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市纪委监委按照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由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政审由市纪委监委组织。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的,由市纪委监委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录用
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七、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资格条件,只可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2个岗位。
(三)此次招聘由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