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司法局关于选聘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现公开选聘第三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3年聘期,可续聘),负责监督行政执法,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等。申请人需具备法治意识、相关法律知识,年龄18-70周岁,无不良记录,并在镇海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25日,请将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区司法局(邮编:315000,联系电话:89287433)。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8〕11号)、《关于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意见》(浙依组办〔2016〕3号)和《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镇政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镇海区社会各界公开选聘第三届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在本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

(二)监督本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参与本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活动;

(四)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五)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工作;

(六)办理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三、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由区司法局注销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至2024年10月25日。

请各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区司法局。邮寄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区司法局,邮政编码:315000;联系电话:89287433.

区司法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镇海区司法局关于选聘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附件:1.<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2.<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

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12日

选聘公告附件1.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doc

选聘公告镇海区司法局关于选聘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附件2.关于印发《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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