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事业编制)。岗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技能及身体条件,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及科研等工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4月10日16时截止,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试包括专业测评和面试,暂定2026年5月中旬进行。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浙江省特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开展核准或授权范围内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相关委托检验检测;承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事故应急与调查、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特种设备科普宣传、信息化、安全(风险)评估、产品质量鉴定、司法鉴定以及服务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咨询等公共服务工作;开展特种设备科学研究,承担涉及特种设备重大项目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平台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特种设备技术(作业)、检验检测人员职业教育等工作。

本次招聘岗位办公地点杭州。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岗位招聘5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单位要求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对学历(学位)取得证书的要求,按学制应于2026年底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对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的要求,按照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对持有职业资格年限的要求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科研业绩时间认定的要求,认定时间按2021年1月1日以后完成,以相关证书、发文或(标准)颁布时间为准。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要求,应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编内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电子邮箱:gongzhao@zjtj.org。

4.应聘材料(pdf格式):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能力资格和技术等级证书;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近一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浙江省特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4月20日前通过邮箱或电话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发放准考证。

考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安排在浙江省特科院网站统一公布。

(三)专业测评

时间暂定2026年5月中旬,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技术水平、检测实践经验等业务能力。专业测评设合格线,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入围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入围。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时间暂定为专业测评的后一天。

面试主要考查应变能力、处理相关专业技术疑难问题的分析及解决能力等综合素质,含随机抽取的专业试题和延伸问题答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考试完成后,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入围人员),一般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浙江省特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浙江省特科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浙江省特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浙江省特科院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认定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因此出现缺额的,浙江省特科院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特科院网站: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https://www.zjtj.org,“信息公开/人才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浙江省特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指导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人事处,0571-89767181;机关纪委,0571-8976922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特科院直接咨询,联系电话:0571-86024818。

附件:1.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岗位描述

人数

招聘对象

年龄

专业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其他

1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岗

专业技术

主要从事特种设备检验、科研、技术审核等工作

5

不限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理学(07)、工学(08)、农学(09)、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物流管理与工程类(1206)、工业工程类(1207)、电子商务类(1208)

本科以上

不限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2)之一: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资格证书;

(2)持有2项承压类或2项机电类设备检验师证书(其中1项满6年),或者持有1项承压类或者机电类设备检验师证满8年;且近5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②的任意一项:

①近5年参与起草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或者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制修订工作1项以上;

②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省部级以上特种设备相关科研项目1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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