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海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浙江海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即可开考。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已经报考但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6年3月30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1日–4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206室(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区人力社保局二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1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浙江海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相关岗位经历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须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资质证明为准。
6.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将会在“洞头人力公共服务”微信平台公布。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
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计分,划定合格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聘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人力公共服务”微信平台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人力公共服务”微信平台公布。
九、同分处理办法
入围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以中共党员优先;同为中共党员的,001岗位以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等级高的优先,002岗位以持有会计师职称等级高的优先,所有项目同分的,加试选择。
十、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6年3月24日起至3月30日止共7天。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间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十一、其他
1.聘用后的人员均为编外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2.薪酬待遇按浙江海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规定执行。
十二、本《公告》由浙江海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浙江海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doc
2.附件2:浙江海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浙江海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