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市纪委市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C1及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5年及以上,且未发生过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五)热爱工作、服从管理,能适应出差、夜间驻点值班等工作要求;
(六)户籍不限;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存在被辞退、罢免等情形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
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4月15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招聘程序由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9:00—4月15日17: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6年湖州市纪委市监委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1)和《附件2:考生亲属关系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驾驶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未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征信报告等原件、复印件到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报名。
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和材料即为资格审核的依据,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足2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准考证在现场统一发放。
(三)组织考试。考核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存在违纪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分数高的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考核成绩在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官网公布。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2390102、2390177,传真:2391126。联系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1116室。
附件:1.附件1:2026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湖州市纪委 湖州市监委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