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编外)

上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1名司法协理员,要求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并具备两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程序后以劳务派遣形式录用。

为进一步加强区司法局队伍力量,现就上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

年龄

户籍

专业技术及其他要求

用工形式

其他

司法协理员

1

不限

研究生所学要求:法学类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法学类

大学本科及以上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不限

1.法律相关行业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包括且不局限于企业法务、律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工作经验);

2.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劳务派遣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以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线上扫码报名

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编外)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下午5时截止。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招考单位根据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后续接到的通知参加考试。未收到参加考试通知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核。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证明。

3.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专业条件参照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二)考试方式

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员总数在10人以内(含10人),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员总数达到10人以上,增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考察

按职位将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在体检及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区司法局将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被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说明

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1-8950083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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