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公告

鄞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人员10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及资格,年龄一般35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16:30。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4月3日(含);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

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鄞州区2026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计划表》(附

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s://ningbojobs.o-hr.com),在招考公告中选择“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公告”,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于在招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如未注册,请注册登录并上传本人相关资质证明后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相关资质证明包括(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

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历年参保证明,24个月或48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效);

⑥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请考生记录本人注册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4月13日9:00—15日16:30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2、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4月16日9:00—16:30

登录报名系统并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已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ningbojobs.o-hr.com)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显示为:【复审】-【已通过】的可进入笔试环节,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考其他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得改报。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上传符合岗位相关资质证明或退回重报后未按要求重新上传并报名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3、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点击指定链接地址(https://ningbojobs.o-hr.com),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材料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财务方向专业卷(含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现场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环节且入围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网上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包含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岗位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

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历年参保证明,24个月或48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效);

⑥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复审材料不齐者,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如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环节开始后放弃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面试及总成绩公告

1、面试由各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

2、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名单,总成绩将在宁波人才网公布。遇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说明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宁波人才网、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上招聘系统相关招聘渠道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通过宁波人才网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详见附件2: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4、本次招聘实行人才储备制度,在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储备,建立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一年内,若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出现离职导致岗位空缺,经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可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后备人才库。

5、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通知短信带有【东方众诚】签名,请及时关注,勿拦截,以免错过相关招聘环节。

6、本公告最终由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72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日

附件1:《鄞州区2026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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