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眼科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因工作需要,经鄞州区卫健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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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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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员 |
1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基础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物理学专业 |
生源或户籍不限;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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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
1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专业 |
生源或户籍不限;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4月9日17:00
2.报名邮箱:zjnbeye@126.com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邮件名称写明:单位名称+报名岗位名称+报名人员姓名。
5.报名咨询电话:0574-87862221(工作时间开放)。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工作实践、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视作放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宁波市眼科医院牵头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四)公示与录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医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含)。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眼科医院。
宁波市眼科医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