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保安集团诏安分公司公开招聘诏安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公告

诏安县司法局招聘15名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负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招聘对象为18-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诏安县户籍(或其直系亲属为诏安县户籍)人员。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地点:诏安县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党建人事部(联系电话:0596-6091817;19906948054;13709382746)。 笔试时间:11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诏安县司法局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安置帮教质效,拟招聘诏安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15名。其中梅岭、西潭、太平、霞葛司法所招聘司法协理员各2名;四都、金星、桥东、南诏、深桥、官陂、秀篆司法所招聘司法协理员各1名。

(二)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

(三)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品行良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诚实正派,身体健康,有积极向上精神;

(三)诏安县户籍(本人、配偶、父母中的一方为诏安县户籍视同诏安县户籍);

(四)年龄18—40周岁(1984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男女不限,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体貌端正,无影响工作开展的身体残疾或生理障碍;

(五)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不得报名的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8日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诏安县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党建人事部(诏安县桥东镇林巷村林巷518号)

联系电话:党建人事部 0596-6091817

许先生:19906948054

郑先生:13709382746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填写《诏安县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②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③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当场登记核对,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④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不得报名的情况,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报考和应聘资格;

⑤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⑥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由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组织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通知)

②地点:待定(由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通知)

2、考试范围:时事政治、宪法、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安置帮教相关规定等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和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组织培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

1、体检费用:体检工作由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自理。

2、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和名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通知参加体检。如成绩相同时,按下列情形的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1)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2)退役军人;

(3)公安、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4)法律专业的毕业生;

(5)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

(6)学历较高者优先。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3、体检地点:由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组织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视情况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政审

由司法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则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六)公示

由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位置:县政府网站、“诏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各相关司法所。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96-3341148。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按规定协调司法局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服务期间应服从县司法局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等管理。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县司法局原聘用人员相应标准执行。年终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年薪约4-5万元(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负责解释和实施。对个别疑难问题,由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提交司法局研究解决。

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诏安县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金盾保安集团诏安分公司公开招聘诏安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公告

姓 名 报考岗位 照 片
性 别 出 生年 月 民 族
户籍地 居住地 婚 否
政 治面 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码
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称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审核意见

注:1.个人简历从高中起填写;2.时间格式采用“1980.01”;3.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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