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公开招聘2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机关辅助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法律、公安、体育类专业优先。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4日至1月9日,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招聘遵循公平公开原则,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选拔。

根据《肇庆市高要区2021年十大惠民实事》之一“为我区社区矫正机构和17个司法所各配备1名共18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及区人民政府有关批示精神,为确保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2名区直机关编外人员。

二、组织形式

本次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经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使用员额后,并将招聘计划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公招岗位和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公招岗位1个(机关辅助人员岗位),公招人数2人。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年龄35周岁以下人员。具体见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实施方案附件:《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法律类、公安类、体育类专业人员;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其他不宜担任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情形。

五、公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月4日—1月9日共6天。

2.报名方式

本次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到区司法局政务邮箱,区司法局政工办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列为面试人选。

政务邮箱地址:gysf8392739@zhaoqing.gov.cn

3.报名材料

(1)《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2份;

(4)报考人员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不能作为优先聘用的依据。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及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由区司法局政工办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列为面试人选。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应聘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1)面试方式: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编号,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

(2)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区司法局另行通知。

(3)组织实施

考场设置:面试考场设面试室、候考室。面试室设主评委席、评委席、考生席,实行封闭管理。

评委构成:面试设5名评委,5名为一组,设一名主评委。

纪律要求: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关机并交指定人员保管。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有工作人员陪同。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等和考试有关的人员应在考试前签订考试保密承诺书。

(4)面试成绩计算:根据5位评委的评分结果,汇总各考生的成绩,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五)考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得聘用的,可在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式为聘员,聘期3年(含试用期2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及入围体检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高要区纪委监委和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8392334(肇庆市高要区纪委监委),0758-6107107(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机关纪委)。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政工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8395223。

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实施方案附件: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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