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纪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
报名人员须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http://ycjk.jsjc.gov.cn)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表格和其他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于2025年12月22日前发至邮箱2311388871@qq.com。
(二)资格审核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查,通过初查的,将电话通知本人于12月24日、25日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盐渎东路90号)307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按顺序存放):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自己特长的其他相关材料。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申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通过资格审核后发现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予以辞退。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应达到3:1的开考比例。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60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人数1:3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察政审
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决定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考察政审将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因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政审人员。
(六)体检
对通过考察政审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实行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相结合的计薪方法。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年休假、婚丧假、工会职工福利等权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5-68086810
六、附则
本公告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5-6808680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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