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家庭成员就业,推动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基层岗位的行政辅助、文秘及综合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1.本区脱贫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区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就业困难人员。经过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薪酬待遇
待遇为2500元/月(薪酬待遇没有标明不含社保的均包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在内。)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3.报名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402室
4.报名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第2、3、6、7页,第7页需记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内容)。
(2)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审核。
六、面试
此次招聘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街道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合同签订
1.街道党工委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2.在确定聘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由街道办与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至3年,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
3.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清退并停止发放各项补贴:1.终止就业的;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3.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有违法行为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益性岗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0759-2920029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