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信息

云南新大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2名。岗位主要担负民兵军事训练、学生军训、新兵役前教育及军事机关公务处理等组训施教任务。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服役满5年以上退役士兵(优秀大学生士兵不限),年龄18-35周岁。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至3月17日(工作日),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方式提交材料报名。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现委托云南新大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向社会招录专职民兵教练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民兵教练员2名,主要担负民兵军事训练、学生军训、新兵役前教育、军事机关公务处理等组训施教工作任务,同时,根据情况担负赋予的有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国防事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吃苦耐劳;

3.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服役满5年以上退役士兵(优秀大学生士兵不受服役期限限制);

5.能胜任组训施教、机关公务处理等工作;

6.性别不限;

7.年龄:18-35周岁。

(二)优先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及在部队担任过文书或从事过通讯岗位的退役军士;

3.取得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或相关职业资格认证;

4.有军队团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5.有在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军队相关媒体发表过文章及进行过宣传报道经历;

7.具有C1以上车辆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3.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及以上处罚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的;

5.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行为的;

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在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有案可查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以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存在不适合从事应聘岗位情况的。

四、方法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现场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评选认定、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3月17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赏建路146号二楼现场报名(联系人:钱师,电话:15368821312)或者德宏州芒市阿露窝罗路11号(联系人:杨经理,电话:15108616688)。(2)网上报名:将本人报名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835190435@qq.com。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本或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提供);3.本人退役证复印件;4.服役期间参加军队职业培训、立功受奖、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县级以上政府或者部队媒体报刊发表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采取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严肃查处。考查通过人员由县人武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及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笔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机关业务工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

(六)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为1 :3,主要测试军事工作能力、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七)现场考核:面试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核,主要以办公软件操作、文书拟制、军事体能及教学法考核为主。

(八)体检和政治考核: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内容和标准按基干民兵体检和政考标准执行。

(九)择优聘用: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第三方签订聘用手续。合同期内,聘用单位每年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五、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包吃包住),正式聘用工资由底薪(3800元/月)+月绩效(400元/月)+入职后工龄工资(50元/年)(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包吃包住)。

2.民兵教练员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或查阅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钱老师,联系电话:15368821312。

云南新大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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