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6 15:50:13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委政法委
因工作需要,中共怒江州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主要从事办公室材料传递等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怒江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员,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劳动者(求职者符合下列七类招聘条件中的一类即可):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登记为主);
6.离校1年内持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群众。
四、应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基础,会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吸毒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内外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的。
6.相关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怒江州委政法委发放的工资和州人社局发放的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共同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按人社部门核定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
六、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6年1月16日通过怒江州委政法委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兰福松。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35号州级行政中心A519室,联系电话:0886—3990447。
(三)资格审查。州委政法委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核,审核完毕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四)招录聘用。资格审核通过后,经州委政法委研究确定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到期后自行终止。合同期内自愿离岗,按照人社部门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凡在报名、面试、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劳动就业局进行复审、监督。
中共怒江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
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