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分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县医共体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分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招聘岗位详见公告附表。要求应聘者年龄20至50周岁,熟悉救护车基本性能,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至25日,需现场提交材料。面试定于2月26日举行,择优录取。

为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县医共体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分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简介及具体招聘条件详见下表:

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分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三、招聘对象及其他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熟悉救护车等基本性能。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学历、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良好或健康,符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年龄在20周岁-50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

6.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5.长期酗酒,有成瘾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由家长或亲友提交报名材料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6年2月15日—2026年2月25日,0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分院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1:李医生        

联系电话:13988523861

联系人2:段医生        

联系电话:15770348518

4.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要求携带: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最后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安排:

面试时间:2026年2月26日13:00。

面试地点: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分院三楼会议室。

(四)体检

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参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医院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参加相关专业岗位岗前培训,新入职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卫生院规定办理劳务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福利待遇按《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关于编外人员工资标准规范化制定的通知》《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关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执行。

五、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2.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3.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分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13577277432。

附件:

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朵美卫生院分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分院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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