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渝北区2024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公告(第二批)

渝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2024年第二批特聘农技员,服务设施蔬菜、奶肉制品加工和柑橘产业。要求45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拥有良好群众基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9日(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地点:渝北区空港临空商务大楼633,联系人:黄隆双,电话:86016081。招聘流程包含资格审查、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聘期一年,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9号)和《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渝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农发〔2024〕21号)有关精神,结合渝北区产业发展需求,决定在我区开展2024年第二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围绕渝北区设施蔬菜种苗为主、奶肉制品加工和柑橘优质水果为辅的“一主两辅”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

二、特聘对象

渝北区范围内“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三、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年龄在4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在1979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中涉农技术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四)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六)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四、职责与任务

按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等相关要求,为全区特色产业、新兴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支持脱贫群众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农村致富带头人和脱贫群众科学发展农业产业,进行技术精准帮扶。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脱贫群众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推广农业“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农药或兽药),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宣传惠农政策措施。宣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惠农补贴、农民培训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址。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地点: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审批科(渝北区空港临空商务大楼633),联系人:黄隆双,电话:86016081。

2.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填写《渝北区2024年特聘农技员招募报名表》。报名时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特聘对象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征信报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核

此次招募农技员实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渝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成的专家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募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由渝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确定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内容(填写特聘农技员考察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区农业农村委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包括聘用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工作范围与要求、工作补贴与奖惩、聘用的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与解聘约定等。协议一式叁份,招募人员一份、区农业农村委两份,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1年(含试用期),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续聘或解聘。拟聘人员未按招募单位规定时间上岗且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待遇及管理

1.特聘农技员聘用期间的经费由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专项资金支付,聘用期服务费面议。

2.特聘农技员要做好工作日记,记录每天工作内容。

3.特聘农技员要半年向区农业农村委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汇报材料受理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审批科),年终作一次工作总结。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特聘农技员应解聘。

附件:

1.渝北区2024年特聘农技员招募报名表.docx

2.特聘农技员考察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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