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心村”卫生所乡村医生1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满足其中之一: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院校毕业证书。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福建省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2楼1214室)。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招聘期间联系通畅。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主要测评面试人选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人1岗选择所服务的“中心村”卫生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八、薪酬待遇
“中心村”卫生所对“乡聘村用”医生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制度,并按规定享受各项岗位津补贴。基本工资标准为每年每人36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承担的部分);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务性收入、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动员工作,与入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械、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县纪委驻永泰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91-24831113。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