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要求具备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沟通协调能力,符合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招聘流程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21日。录用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综合成绩并确定体检人选。

因工作需要,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4、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团队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

5、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符合《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 2026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其中国(境)外留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

(6)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人员;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址: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立新路25号),联系人:戚老师,电话:0514-87933440。

3、报名程序:现场接受报名,本人携带报名表2份(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请应聘人员自行网络下载填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审核报名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退回。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取消考试资格。

3、岗位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和手机短信。

3、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计分方式: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综合成绩总分,结合岗位招聘需求,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用工单位统一安排组织,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jycyfw/index.html)和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九)聘用

公示期满,由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报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微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

四、其他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933440(报名审核);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1: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docx

附件2: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表.docx

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江苏省 2026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pdf

扬州市新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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