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法院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5名,其中从事书记员工作4名,从事法警工作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三)聘用制书记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聘用制法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计时10分钟,准确率不低于95%;
(五)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聘用制书记员性别不限,需具有法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制法警限男性,退伍军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回避的;
(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8月19日。
2.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3045931@qq.com,邮件名称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聘用制书记员”或“考生姓名+报考聘用制法警”。
3.报名资料:
(1)《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由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8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通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聘用制法警)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9点到益阳市奥林匹克公园足球场参加体能测评,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把握是否能够参加此次体能测评,并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不得穿有特殊标志的服装。体能测评的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小于或者等于13"1为合格)、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大于或者等于265厘米为合格)、1000米跑(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小于或者等于4'25"为合格)。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不安排递补。本项测试为合格性测试,通过测试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四)专业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9点到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六楼大会议室集合参加测试,9点15分进行抽签仪式,未按时到场参与抽签者视为放弃考试。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技能测试为看打测试,合格要求为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且准确率不得低于95%,本项测试共10分钟,为合格性测试,通过测试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2024年8月29日上午9点到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六楼大会议室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开始后15分钟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得提前退场。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2024年9月5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03室)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当出现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1.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3.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对拟招聘人员在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派遣期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合同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工作服等必要保障,不安排住宿。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院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及住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三)工资待遇参照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同等条件人员标准,并按年限定期调增工资。
(四)咨询电话:0737-277050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咨询邮箱:183045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