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建设、管理与运营工作,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大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根据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31号)《临沂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临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沂水县民政局决定,公开招募有爱心、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社会专业机构托管运营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主体
(一)在山东省内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业务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热爱养老事业,能够结合自身专长、优势提供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托管运营项目
(一)托管运营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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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总面积 (平方米) |
配套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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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里阳光 |
91706.88 |
12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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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季阳光 |
172242.87 |
1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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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昌辰·御品苑 |
44535.15 |
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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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水文园东区二期 |
21960.51 |
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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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阳光云玺小区东区 |
190215.88 |
3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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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耸翠岜山小区 |
33207.5 |
6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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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投华府 |
46384.48 |
313.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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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地翰林苑 |
64210.91 |
9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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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君悦金鹏香樟园 |
150864.93 |
3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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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兴龙博雅琚 |
90517.92 |
33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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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星苑(高庄) |
26535.07 |
51.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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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温泉阳光 |
168998.7 |
38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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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开先蓝庭 |
160479 |
34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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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先嵩山居 |
177409.69 |
30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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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书香雅苑小区(圈里) |
33282.34 |
1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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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杨家庄子社区 |
86600 |
465.74 |
(二)托管运营要求
1、养老服务用房托管年限为10年,仅供用于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得改变养老用途,不得挤占、挪用,否则无偿收回用房。
2、项目应遵循公益性宗旨,棋牌室、图书阅览室、书画室、休息室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应免费提供,康复、理疗等项目应低偿收费。项目所设有的养老服务项目必须有上墙制度。内设老年食堂应微利经营,提倡为高龄、失能老年人适当减免餐饮费用。
3、项目外观需统一制定标识牌子,公示服务人员和监督电话。需配备固定工作人员,参加县民政局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每天服务时长不少于8小时,周末和节假日(除春节、中秋节等法定假日外)照常开放。要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服务小区内老年人满意度需达95%以上。
4、项目改造建设、装修装饰及运营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无偿收回用房。运行中要符合消防安全检查要求,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参加县民政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
5、内设老年食堂的,应取得《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6、托管用房面积≥300平方米运营满一年的,应达到《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和奖补实施方案》规定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必须设立助老食堂、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项目,达不到一星级的,无偿收回用房。托管用房面积≥200平方米的项目,鼓励设立助老食堂、康复理疗等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
1、意向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策划设计,于2025年10月24日前向沂水县民政局报名,同时提交《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申报书》电子版、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等。
2、项目初审。项目需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纸质材料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县民政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核、资质认定。
(二)项目评审
1、评审委员会对经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答辩,现场打分。
2、根据评分由高到低依序选择意向托管用房,最终宣布托管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托管运营协议》,移交用房。
四、项目监督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有其它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该项目申报。
(二)运营方应自觉接受民政、消防、市场监管等业务部门的行业监管,自觉接受镇街和村(社区)的属地监管,拒不配合、不服从监管的,无偿收回用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托管运营的,应及时向县民政局提出,由县民政局统筹解决。
五、申报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0日-24日。
(二)申报方式
直接登录沂水县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公告并下载申报材料,填写《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申报书》等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活动专用邮箱(ysxmzjshflk@ly.shandong.cn)。活动相关进度情况将及时公布。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1号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邮政编码:276400
咨询电话:0539-2269716
附件: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申报书
沂水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