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招募公告

沂水县民政局现面向山东省内依法注册、信誉良好且业务包含养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公开招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托管运营方,负责运营包括十里阳光、四季阳光等在内的多个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旨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社区养老服务,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参与报名。

为规范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建设、管理与运营工作,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大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根据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31号)《临沂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临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沂水县民政局决定,公开招募有爱心、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社会专业机构托管运营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主体

(一)在山东省内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业务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热爱养老事业,能够结合自身专长、优势提供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托管运营项目

(一)托管运营项目名单:

序号

名称

总面积

(平方米)

配套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十里阳光

91706.88

120.38

2

四季阳光

172242.87

163.1

3

昌辰·御品苑

44535.15

42.46

4

山水文园东区二期

21960.51

42.7

5

阳光云玺小区东区

190215.88

308.32

6

耸翠岜山小区

33207.5

68.76

7

城投华府

46384.48

313. 2

8

大地翰林苑

64210.91

98.56

9

君悦金鹏香樟园

150864.93

333.12

10

兴龙博雅琚

90517.92

335.87

11

文星苑(高庄)

26535.07

51. 23

12

温泉阳光

168998.7

383.81

13

开先蓝庭

160479

343.11

14

开先嵩山居

177409.69

302.63

15

书香雅苑小区(圈里)

33282.34

100.16

16

杨家庄子社区

86600

465.74

(二)托管运营要求

1、养老服务用房托管年限为10年,仅供用于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得改变养老用途,不得挤占、挪用,否则无偿收回用房。

2、项目应遵循公益性宗旨,棋牌室、图书阅览室、书画室、休息室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应免费提供,康复、理疗等项目应低偿收费。项目所设有的养老服务项目必须有上墙制度。内设老年食堂应微利经营,提倡为高龄、失能老年人适当减免餐饮费用。

3、项目外观需统一制定标识牌子,公示服务人员和监督电话。需配备固定工作人员,参加县民政局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每天服务时长不少于8小时,周末和节假日(除春节、中秋节等法定假日外)照常开放。要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服务小区内老年人满意度需达95%以上。

4、项目改造建设、装修装饰及运营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无偿收回用房。运行中要符合消防安全检查要求,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参加县民政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

5、内设老年食堂的,应取得《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6、托管用房面积≥300平方米运营满一年的,应达到《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和奖补实施方案》规定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必须设立助老食堂、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项目,达不到一星级的,无偿收回用房。托管用房面积≥200平方米的项目,鼓励设立助老食堂、康复理疗等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

1、意向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策划设计,于2025年10月24日前向沂水县民政局报名,同时提交《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申报书》电子版、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等。

2、项目初审。项目需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纸质材料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县民政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核、资质认定。

(二)项目评审

1、评审委员会对经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答辩,现场打分。

2、根据评分由高到低依序选择意向托管用房,最终宣布托管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托管运营协议》,移交用房。

四、项目监督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有其它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该项目申报。

(二)运营方应自觉接受民政、消防、市场监管等业务部门的行业监管,自觉接受镇街和村(社区)的属地监管,拒不配合、不服从监管的,无偿收回用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托管运营的,应及时向县民政局提出,由县民政局统筹解决。

五、申报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0日-24日。

(二)申报方式

直接登录沂水县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公告并下载申报材料,填写《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申报书》等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活动专用邮箱(ysxmzjshflk@ly.shandong.cn)。活动相关进度情况将及时公布。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1号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邮政编码:276400

咨询电话:0539-2269716

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招募公告附件: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申报书

沂水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招募公告附件:沂水县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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