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包括战斗员、驾驶员和通讯员。报名时间:2月20日至3月5日,地点: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罗河路119号)。 需满足年龄、学历、技能、体检等条件。

为满足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加快夷陵区消防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意识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涉赌、涉黄、涉毒及酒驾等行为;

4.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标准;

6.有篮球、足球、羽毛球相关体育运动以及公文写作、视频拍摄剪辑等特长人员,将给予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战斗员、驾驶员及火场通讯员限男性,共15名。

(一)执勤战斗员(9名)

年龄为18-32周岁,主要从事消防救援队伍日常执勤训练、消防安全宣传,参加灭火及应急救援行动。具有临床和护理专业、汽修、电工、体育教育和无人机操作员等相关专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二)消防车驾驶员(4名)

年龄为20-38周岁,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2年实际开车经历),熟悉夷陵区交通路况,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与维护、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三)火场通讯员(2名)

年龄为22-35周岁,要求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5日(上午8:30-17:30);

2.报名地点: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夷陵区罗河路119号,联系电话:郑站长0717-7826001、18771875221);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征信查询记录、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退伍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照2张,自带求职登记表(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附件一)。

四、工作地点和时间

招录上岗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消防救援站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公休时间灵活安排。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签订劳务合同后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服装;

3.根据工作年限和级别分别享受每年5天、10天、15天、20天带薪年假,并享受单位安排的每年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初入职人员根据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予确定相应薪资待遇,满一年后根据服役年限及学历分级定档,执勤战斗员(火场通讯员)月薪资5300-5800(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消防车驾驶员月薪资6000-6500元(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基础体能测试、面试两部分。

体能测试:3000米,100米跑,原地跳高,10*5折返跑、俯卧撑

面试详情到队咨询(应聘火场通讯员现场考察写作能力)

七、考察与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依次进行考察和体检。

八、聘用与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与本单位直接签订劳务合同。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签订劳务合同。聘期内,人员由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本次征召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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