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
关于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批员工公开招聘的公告
受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2023年11月6日,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新能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5亿元。市新能源公司作为统筹全市新能源应用场景的重要载体,最大力度推进分布式光伏、储能、虚拟电厂、微电网建设,加快发展供应链服务、智慧能源服务,择机开展碳资产交易、智慧园区打造等新业务,致力于生产更多清洁能源,聚合绿电资源,降低用电成本,将更多的绿电供应到园区、企业,同步推动我市能源结构转型,最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体系,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国内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1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1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2024年11月20日前取得。
(七)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份的,视为满1年)。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3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PC端报名链接:https://sjhhrc29.zhiye.com/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应聘者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在报名阶段,应聘者需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本次招聘中,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仅有一次报名机会,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仔细填写信息,上传相应材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将于笔试前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核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①笔试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在本批次的招聘,相应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愿放弃。
④笔试成绩将于面试前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后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达不到1:3比例,则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不含考试当日)内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后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当日不算)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六)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背调人员应在接到背调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当日不算)内完成背调授权。
(七)讨论决定
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研究确认无适宜聘用的人选,可取消录用。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予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和“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派到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二)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和“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831-7883657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监督电话:0831-2400602
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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