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供销社社有企业招聘简章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公开招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岗位,名额有限。有意者请于2025年2月15日至2月25日17:30前通过网络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按照深化供销改革和现代企业发展规范,姚安县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及条件(详见表)

岗位

名额

工作职责

岗位具体要求

备注

总经理

1人

负责社有资产运营,制定并执行资产投资运营方案,提升资产效益。

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经济知识,具有较强的经营决策、战略规划、组织领导、改革创新和市场运营能力,具备项目组织能力。

副总经理兼公司法人

1人

协助资产运营及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公司党务及纪律建设。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具备团队协作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

中共党员

财务

总监

1人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运营及监督管理和业务拓展。

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熟悉财务、税务、审计等政策法规和财务软件应用;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和风险控制能力。

商贸公司负责人

1人

负责商贸公司运营,组织商贸活动,经营商网点建设管理。

熟悉商贸企业经营管理;熟悉产业政策、市场动态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决策能力、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具备创新思维和市场开拓能力。

再生资源公司

负责人

1人

负责再生资源公司项目申报、建设、运营及业务拓展。

熟悉工程建设或再生资源营产业政策、市场动态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全面的知识和能力,能独立从事再生资源项目建设或经营业务。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熟悉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运作规则,具备企业管理人员应有的战略规划力、领导力、创新改革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报名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岗位具体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者,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姚安县供销社社有企业招聘简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影响使用情形的;

4.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适合在企业任职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5日—2月25日17:30截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愿人员可按岗位适配度选择1至2个岗位分别报名,报名材料邮件标题格式:“报名职位+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szgs2025@163.com,提交的扫描件顺序: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主要成果及个人认为需要的材料。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招聘流程

(一)公告。发布招聘公告或简章。

(二)报名。意向报名人员通过网络邮箱发送报名报名材料自主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履历业绩分析。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进行履历业绩分析。证件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资格审查复合后将电话通知面谈时间及地点。

(四)集中面谈。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面谈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进行集中面谈比选,确定差额考察对象,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个人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察经营管理能力。

(六)研究决定。综合研判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专业特长、人岗匹配、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聘用人员及岗位。

(七)公示。通过完成前期相关程序,将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待遇及管理

总经理薪酬: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年度绩效,副总经理薪酬:人民币7.2万元/年(含税)+年度绩效,财务总监薪酬:人民币7.2万元/年(含税)+年度绩效,子公司负责人薪酬: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年度绩效,按公司有关规定及考核测评结果兑现。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年度聘用及社保手续,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的发放临聘人员基本工资并终止试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初审结果、集中面谈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聘任期间及退出后,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未尽事宜由姚安县供销社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吴廷栋,0878—5711571。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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