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要求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健康身心及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能力。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等环节。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12日,需通过指定网络平台完成,逾期不予补报。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人,现将本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对企业忠诚度高,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团队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

4.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5. 符合《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要求。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5)具有其他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65,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09:00—1月12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1月8日09:00—1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

2026年1月8日09:00—1月13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1月8日09:00—1月13日18:00。

缴费时间:2026年1月8日09:00—1月14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岗位要求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4-87637518。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14-87012586。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所有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延长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延长报名时间后,若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予退回。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65,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技术电话400-020-1616联系。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现场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三)面试人选确定及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以背景调查为主,背景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身份风险、社会风险、教育风险、商业风险、欺诈风险、金融风险、涉诉及处罚风险、履职风险等,背调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体检

考察合格后,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招聘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以及本人主观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进行试用,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为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招聘人员确定聘用后应服从招聘公司的统一分配。

本次招考成绩半年内有效,期间内若因个人离职或试用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三、监督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63796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本公告由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x

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pdf

扬州维扬泓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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