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师进城选拔考试112人公告

本区将公开招考中学、小学学科专任教师补充至城区学校,报名条件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满足相关教学年限和夫妻分居条件。此次招考共计73个小学岗位和若干中学岗位,报名时间请关注具体公告。

经研究,今年将在本区学校中公开招考中学、小学所需学科专任教师补充至城区学校。本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科需求及人数

1.小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合计
主城区小学 1.实验小学(老校区、新校区、建乐校区)

2.仙女镇中心小学(东校区、西校区、仙女校区)

3.龙川小学(龙川小学校区、城南校区)

4.进修附小

29244353270
城区其他小学1113
合计30255353273

2.初中

政治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体育 合计
主城区初中 1.育才中学

2.实验初中

3.区二中

4.区三中

386343242338
城区其他初中11
合计386443242339

3.高中

根据城区高中学校学科需求由区教育局统筹选调高中学段教师。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主城区学校岗位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本区农村学校教学满4年,表现良好,且夫妻分居2年以上;

3.配偶是仙女镇或扬州市区常住户口,在仙女镇或扬州市区有工作和住房;

4.申请人任教学段、学科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原则上要求一致(语文、音、体、美等学科,任教本学科必须满4年);

5.个人填写《进城教师选拔考试报名表》,并经所在学校校长、镇教育助理签署同意调出意见。

(二)报考城区其他学校岗位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本区农村学校教学满3年;

3.大学入学前为仙者女镇户口或扬州市区常住户口,且本人父母现居仙女镇(仙女镇户籍)或扬州市区并且有住房;

4.申请人任教学段、学科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

5.个人填写《进城教师选拔考试报名表》,并经所在学校校长、镇教育助理签署同意调出意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2.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立案审查的;或信访集访造成影响的;或存在有偿家教行为的。

3.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等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享受按乡村教师倾斜政策评聘的中、高级教师职称,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入城区学校(含张纲、砖桥、双沟、正谊)。

2.参加进城考试调动的人员调入新单位后,根据新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重新聘用。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主城区学校岗位材料提交要求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配偶工作单位证明。单位证明上需注明在该单位工作年限、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单位人事科(政工科)联系电话。

配偶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证明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公章,将本人档案内的《干部履历表》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

配偶是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近三年,必须经人社部门鉴证方有效)及本年度社保缴费清单(须有缴费单位名称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5.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教一致)、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四年《课务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6.《进城教师选拔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

(二)报考城区其他学校岗位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户口簿及复印件,要能反映本人考取大学前的户籍所在地情况。

2.申请人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

3.申请人城区住房的房产证。

4.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三年《课务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5.《进城教师选拔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

四、报名、材料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4日—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教育局办公楼二楼215室)。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所申报学段、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及相关学科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试时间:2024年8月18日(周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17日下午16:00-17:00,领取准考证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费200元。

六、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选拔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选拔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选拔人员,一经发现违反公开选拔纪律的,3年内取消其选拔资格;对违反规定选拔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予以退回,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为方便广大教职工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江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4-86532745,

江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4-86533860。

扬州市教师进城选拔考试112人公告附件:2024年进城教师选拔考试报名表.doc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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