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 —
招聘公告
根据幼儿园发展需要,扬州高新区幼儿园、汊河街道中心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育员2名、食堂后勤人员2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招聘条件
保育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8日后出生),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端庄大方,性情温和,有耐心、爱心、责任心,持有幼儿园《保育员上岗证》或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食堂后勤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8日后出生),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为人和善,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考察、聘用(含试用期)等程序进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幼儿园
(汊河街道宏溪路6号)
报名时间: 2026年1月8日—1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联系人:陈老师:15952723303
(二)报名流程
1.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弄清具体内容并遵循相关要求。

2.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登记,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
3.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持有幼儿园保育员上岗证的,也请提供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与面试
报名截止日后的3天内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并在幼儿园公示栏进行公示。
体检
公示结束后,面试入围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放弃资格。
考察与聘用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以及面试、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确定聘用后,服从幼儿园安排到指定园所(高新园或汊河园)工作。试用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录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本招聘公告由扬州高新区幼儿园、汊河街道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