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信宜市面向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本省户籍脱贫劳动力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期限1年,岗位补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享有相应保险。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12月15日,额满即止,请携带所需材料至对应行政村(居)委会现场报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茂人社〔2025〕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脱贫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详见信宜市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分配。

四、安置期限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期限为1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15日,额满即止。

2.报名地点:报名岗位所对应的行政村(居)委会。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所需材料直接到对应的行政村(居)委会进行报名: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第2、3、5、6、7页);

3.脱贫人口需提供原建档立卡帮扶系统内以户为单位的登记信息表(信息表需农业农村办公室和镇政府加盖公章);

4.《信宜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1寸照片1张。

以上材料应提供原件,核验无误后当场返还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

(一)组织招聘。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岗位要求,按公益性岗位安置排序,由用人单位进行自主招录。

(二)录用。经审核无误后,由信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七、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岗位补贴为信宜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依法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信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解释。

咨询电话:0668-8837112。

附件:

附件1:1.信宜市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信宜市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附件2:2.信宜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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