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和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
二、岗位职责
1.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根据工作程序要求,派驻至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认真做好案件登记、记录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完成调解案件归档。在调解平台上按照要求进行纠纷调解过程录入、案件回访、卷宗制作并完成案卷归档整理等工作;
3.完成调解案例撰写。汇总梳理辖区人民调解案例,对调解典型案例进行汇编;
4.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用条件
(一)专职调解员的选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熟悉社情民意,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
5.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常规电子设备操作,能够适应司法信息化要求;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司法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符合上述条件的政法系统退休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退休人员优先选用。
(二)以下人员不得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5.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调解工作的;
6.其他不宜从事专职调解工作情形的。
四、选用程序
(一)报名选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人员,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专职调解员申请表》,表内需附免冠彩色证件照;
《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专职调解员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经验和专业水平的文件资料(任职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所有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筛选
1.审查、筛选:由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与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面试,经面试确定入选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单将予以公示,经考察合格后由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统一颁发人民调解员证,入选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册。
2.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负责。
3.调解员调解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义务由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负责。
(三)其他
每月根据调解员调解案件的数量、难易程度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具体办法按照《城西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审核发放流程(试行)》的规定)。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报名方式:请将相关材料现场递交或邮箱发送至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基层基础科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1号5号楼5楼508室
联系人:王安琪 李恩灵
联系电话:0971-6140782
邮箱账号:cxsf6110836@163.com
温馨提示:选用人员请随时关注“城西法治”“西宁城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本公告由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和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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