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旨在提升“三服务”工作能力。应聘者需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报名时间为1月19日至1月23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交相关证件及报名表。考试为直接面试,通过后需进行体检与政审,合格者将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做好“三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遵守单位纪律和管理制度;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附件1)。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言论、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等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1月19日至1月23日

3、报名地点: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

4、联系方式:0753—333465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与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与申请材料的,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关系。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四、体检及政审

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体检合格者为政审对象,由市政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签订聘用合同后安排到招聘岗位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名额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每年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兴宁市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附件2: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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