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均为一般性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见《兴化市临城街道2024年招聘公益性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年龄及学历: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5日前出生)至相关岗位规定年龄以内,且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岗位年龄及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的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毕业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兴化人社和灵动临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向阳路恒兴科技园2号楼2楼临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方可报名,报名人员对照附件1《岗位情况表》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所需的资料;
(6)加分项所需证明材料;
(7)《兴化市临城街道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4、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证件不真实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者都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由临城街道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加分:曾在西藏、新疆边远艰苦地区服兵役的退役军人分别加3分、2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3分;受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表彰(或相应级别)分别加5分、3分、1分;本科及以上、大专、高中(含职中、中专)分别加5分、3分、1分。加分依据单个加分项里最高分单次进行加分,加分项里不重复累计加分。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于3日内交到报名处。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临城街道申请并取得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和聘用
面试合格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则按实际情况核减本次安置人数;若超过招聘人数,则按面试得分由高到低录用。拟聘用人员将会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解聘、退出公益性岗位;劳动者在3年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合同终止于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合同自行解聘,退出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生《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退出”情形的,应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合同自行解聘,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
聘用期间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调配使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具体岗位工资标准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临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3181012(临城街道社保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213977(临城街道纪工委)
附件1:《兴化市临城街道2024年招聘公益性岗位情况表.xlsx》
附件2:《兴化市临城街道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兴化市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