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关于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的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至13名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服务期三年。要求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五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或为法学专家教授。专家将参与案件审查、论证及咨询工作。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资格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后正式聘任。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二条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广泛吸纳优秀法律人才,服务县域法治建设。现将选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核心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聘范围与目标: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法律专家,旨在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助力县域法治政府建设。

二、选聘名额和服务期限:本次计划选聘专家5-13名,服务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续聘。

三、选聘方式: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选聘过程透明、公正。

四、参选条件(符合其中一种):

1、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五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熟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相关领域;

3、有学术研究背景的法学专家、教授。

五、服务内容:专家主要负责参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审查、论证和咨询工作,提供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必要时参与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案件研判会商,协助完善决策。

六、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可通过湘潭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

2、报名材料: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确保真实、完整。

3、材料提交方式:可以通过邮箱(447689397@qq.com)在线提交或现场递交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409办公室)。

4、资格审核:由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基本条件者进入后续环节。

5、遴选和审定:组织专家评审组通过面试或书面评审,重点考察专业能力、实践经验等,拟定候选人名单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定。

6、公示及聘任:审定通过后在湘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书。

七、服务报酬: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根据专家承办案件数量或参与会商次数据实支付报酬,确保待遇合理、激励到位。

八、管理与考核: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专家的日常管理、培训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及履职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报酬的依据,保障专家团队高效运作。

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符合条件的法律人才积极报名,共同推动法治湘潭建设。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伍艳 0731-57880083、57880085)

湘潭县关于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的公告附件:湘潭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报名表

湘潭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湘潭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

二寸照片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执业

年限

执业律师填

填需

师需填写

健康状况

状况

职称

所在律所执业人数人数

执业律师填师需填写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两代表一委员”

□国家 □省 □市□县党代表

□国家 □省 □市□县人大代表

□国家 □省 □市□县政协委员

专业领域

(限报3项)

手机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信箱

主要学习

工作经历

近五年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专业领域理论研究成果

办理重大法律事务或疑难案件情况

获得荣誉

情况

其他情况

(社会兼职等)

所在单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本人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表格A4纸双面打印,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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