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乌审旗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15日17: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招聘程序包括资格初审、面试(或视情况增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等环节。具体岗位要求及条件详见官方发布的《岗位信息表》。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医院介绍

乌审旗人民医院(乌审旗医共体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公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为95000㎡,建筑40000㎡。先后被授予“爱婴医院”、“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单位”、“文明单位”、“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北京清华大学附属清华长庚医院“十四五”期间对口协作医院、是“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博士工作站”,是“中日友好医院医联体”“解放军总医院远程医学中心”“国家心血管中心高血压专病医联体”、“内蒙古神经外科专科联盟”“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高层医疗协同体”等权威医学联盟成员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乌审旗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附件《乌审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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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医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正式聘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本科、研究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或面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wyk210014@qq.com报名邮箱(邮件以“应聘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姓名”命名)。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乌审旗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附件:乌审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17:00。

3.资格初审: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应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5.本次招聘以面试考察形式进行,当某一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20人时,此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具体笔试事宜另行通知。

6.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专业素质和岗位适宜度,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乌审旗人民医院订阅号”、“乌审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本次招聘资格复审时间与面试同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乌审旗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请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等应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学历相同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优先),条件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乌审旗人民医院具体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乌审旗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4.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乌审旗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乌审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3.乌审旗人民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合同制聘用手续;试用期间主动离职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可由乌审旗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待遇

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二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笔试或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3.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试政策咨询:乌审旗人民医院办公室 0477-7217621

工作时间:09:00—12:00,14:30—17:30

5.监督举报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7581820

工作时间:0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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