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选聘MPA教育中心负责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设置
MPA教育中心主任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具有大局观念,能坚决执行学校、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在本学院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学院基层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学院坚持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原则,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不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不予选聘。
三、选聘程序及工作安排
1.发布通知。在网站发布选聘工作通知。
2.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行政管理系教职工自愿报名,也可以组织推荐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于2025年3月19日17:00前将《法学与经济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至法学与经济学院41416办公室。
3.资格审查及组织考察。学院党委对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综合考虑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4.确定拟任人选。学院党委会议确定建议聘任人选,经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任人选。
5.任前公示及发文任职。对拟任人选在学院内公示3天,如公示结果无异议,予以聘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凃薛亮 027-68893313
联系地址:法学与经济学院41416办公室
附件:附件:【报名表】法学与经济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docx
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