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关于选聘MPA教育中心主任的通知

法学与经济学院招聘MPA教育中心主任,要求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院工作5年以上(或同等条件下有基层管理经验优先)。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17:00,请将报名表提交至法学与经济学院41416办公室。

学院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选聘MPA教育中心负责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设置

MPA教育中心主任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具有大局观念,能坚决执行学校、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在本学院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学院基层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学院坚持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原则,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不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不予选聘。

三、选聘程序及工作安排

1.发布通知。在网站发布选聘工作通知。

2.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行政管理系教职工自愿报名,也可以组织推荐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于2025年3月19日17:00前将《法学与经济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见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关于选聘MPA教育中心主任的通知附件)提交至法学与经济学院41416办公室。

3.资格审查及组织考察。学院党委对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综合考虑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4.确定拟任人选。学院党委会议确定建议聘任人选,经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任人选。

5.任前公示及发文任职。对拟任人选在学院内公示3天,如公示结果无异议,予以聘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凃薛亮 027-68893313

联系地址:法学与经济学院41416办公室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关于选聘MPA教育中心主任的通知附件:【报名表】法学与经济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docx

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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