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市委开展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提高党校办学质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岗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面向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党校教师3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限法学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文学门类(限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管理学门类(限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党校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四)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诚实守信,遵规守纪。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八)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承诺后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十)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cn/)、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和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wf-swdx.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wfswdxzzc4@wf.shandong.cn,邮件主题为“党校教师+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3日起开始报名,于2024年12月12日下午5:30截止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5年6月30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4)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5)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初步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确定获得面试资格人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现场资格审核
向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发放现场资格审核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确定面试人员
对通过初步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校(院)官网公告栏对外公布。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试讲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察、体检结果,校(院)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cn/)、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和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wf-swd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保障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在科研方面,对博士人才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3.对在潍坊市区无房的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一年市委党校校内人才公寓。
4.其他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详见“人才潍坊”微信公众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6-2189176
监督电话:0536-2189021
邮箱:wfdxzzc@163.com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通街669号
邮编:262406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