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万盈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 残疾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 优抚对象家庭的;
8. 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 | 备注 |
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 | 5 | 男女不限,女:49周岁以下,男:59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能独立履行工作岗位职责。(长者食堂工作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文职要求:高中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 长者食堂、社区保洁共4名,便民服务中心文职1名(万盈镇常住人口优先)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等材料。
报名地点:大丰区万盈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860173
报名时间:2025年3月8日—2025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由镇组织办、纪检和人社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万盈镇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文职需要加试计算机操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就业创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