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开发区2026年度就业见习计划招募的公告

开发区2026年度就业见习计划招募启动,面向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征集见习单位,要求能提供10个以上技术性见习岗位,并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3-12个月的见习机会。见习期间单位需发放生活补助、办理意外险,并可享受政府补贴。单位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月28日工作日,需提交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相关审批表等材料。

为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提升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增加就业机会,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开展开发区2026年度就业见习计划招募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职业能力提升与实现就业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定就业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招募见习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重点向我区发展的优势产业、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征集岗位。

2、见习单位需能够提供10个以上的见习岗位,且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3、能够确保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就业见习人员待遇

(一)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级政府财政向本级就业见习单位给予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三)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100%。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件复印件(两份),开户许可证(两份)。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单位审批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开发区2026年度就业见习计划招募的公告附件1)(一式四份)和《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五、申报时间

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28日(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5-8628952 0475-8628476

地址: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13楼1312室(就业创业股)

附件: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单位审批表.pdf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开发区2026年度就业见习计划招募的公告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pdf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8日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1天前
下一篇 1天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