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天水师范学院始建于1959年,2013年开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2023年天水师范学院更名大学(暂定“天水师范大学”)列入甘肃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学校现有中国史、生态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和数学等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数学),涵盖12个二级学科,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教育、电子信息、机械、体育、生物与医药、博物馆、应用统计、翻译、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有65个本科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5年第一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面向国内外招聘事业编高层次人才50人,具体事宜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岗位列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对象主要为博士研究生,部分岗位同时择优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具体岗位和学科专业等要求见附件,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和专业博士,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三)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副高级及以上人员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要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内,正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内,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5.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待遇
1.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者,按照规定办理正式编制,博士研究生可按我校规定和条件直定副高级职称;
2.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发放安家补贴(学校发放的安家补贴中含“陇原人才服务卡”专项补贴),并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每月发放1000元博士津贴;
3.按照相关规定解决家属工作及子女入学入园;
4.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并享受医疗、旅游、减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2.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其他成果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人事处邮箱,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专业名称+姓名”,如“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中国古代文学+李某某”,也可直接电话联系招聘学院投递简历,并咨询相关政策。
(二)资格审查和科研成果认定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我校人事处或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学院负责,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审核结果和来校考察考核具体事宜。我校根据校内科研成果认定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专业水平进行认定和考核。
(三)考核与考察
1.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组织进行,根据不同岗位,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进行量化考核。
2.考察。考察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对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公示
1.体检。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考察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学校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5年12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当年不予审批聘用。
(六)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七、联系方式
天水师范学院人事处:许老师
人事处邮箱:E-mail:rsczp@tsnu.edu.cn
联系电话:0938—8363713
监督电话:0938—8361867
学校网址:http://www.tsnu.edu.cn/
人事处网址:http://rsc.tsnu.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60号
附件:天水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列表(2025年第一期)
天水师范学院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