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引进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的招聘公告

天全县卫生健康局招聘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招1名编外人员。 对象为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大专毕业生。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12日,地点:天全县卫生健康局310办公室。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天全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引进对象: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本次共引进1名编外人员,引进人员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详见天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引进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的招聘公告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天全县卫生健康局310办公室(城厢镇安居北路137号)。
(四)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报名信息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系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并能按期毕业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现场报名时,将对引进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考试工作由天全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若报名人数≥15人,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15人,采取面试方式。
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本次考试不设置递补环节。
面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本次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出现异议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3.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保障
(一)通过此次公开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实行聘用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引进人员在服务期间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和违约后将承担的相关责任,不列占聘用单位事业编制。
(二)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须在聘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
(三)服务期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结合定向服务单位编制情况,通过现行公开招聘方式考取编制。服务期满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结合乡镇卫生院编制情况,择优考核入编。
(四)纳入项目管理的定向医学专科生,省财政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分三年到位,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定向医学专科生本人。
五、其他事项
(一)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定向医学专科生签订聘用合同时,需在合同上明确当事人在服务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和违约后将承担的相关责任,定向医学专科生发生违约行为时按照合同执行;服务期未满6年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退还费用缴入县级财政,用于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
(二)出具证明。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确定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天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天全县卫生健康局(0835-7223142)。
监督电话:县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13795852204)。

附件1:天全县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天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引进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的招聘公告附件2:天全县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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