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安全员公告

泰兴市古溪镇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1名,报名时间为9月23日至27日,职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我镇安监机构人员配置,根据《关于加强乡镇 (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泰政办发〔202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1名,详细招聘计划见《古溪镇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安全员公告附件1)。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 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专职安全员1名。

2.岗位职责:专职安全员主要协助镇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所在辖区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采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承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的工作。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纠正或整改,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部门。

(4)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二)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过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工作或其他安监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具有能够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古溪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府大门右侧玻璃门)。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泰兴市古溪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考资格的情形,当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完成报名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过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包括新《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安全生产工作应知应会。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9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

六、体检

政审结束组织体检,体检人选中有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七、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依法解除。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及本简章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各替补一次。

八、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工资按照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工资报酬与社会保险参照本单位其他专职安全人员标准执行。专职安全员按规定享受安全生产工作补助,市安委办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经费用于专职安全员工作考核。

九、本公告由泰兴市古溪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2363917

监督举报电话:0523-82363923

附件1:古溪镇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安全员公告附件2:泰兴市古溪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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