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增收,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2025]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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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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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1 |
旺洞村委会 |
做好旺洞村委会保洁工作与协助村委会开展其他工作 |
二、招聘对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男性:59周岁以下(1967年1月9日之后出生);女性:49周岁以下(1977年1月9日之后出生)。
(三)属于脱贫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残疾人员(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文化水平履职能力,身体健康。
(五)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岗位分配和管理。
四、岗位待遇
(一)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2026年度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
(二)由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其他保障:统一配发必要的工作用品,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权益。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身份证明: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2、3、6、7页在同一张A4,原件审核后退回);脱贫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可到农业农村和百千万工程办公室开证明);
3.提交《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1张(报名表贴1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
(三)面试:本次招聘无需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参加简单面试或实际能力考察(视报名情况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岗位适配度和综合素养。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为1-3年)。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招聘如岗位无人报名或后期相关公益性岗位空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太保镇党群服务中心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满人为止,不再另行发公告。
4.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和以前已录用过公益性岗位的,不符合报名应聘本批公益性岗位条件。
5.咨询电话:8850756。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