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北桥中心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专聘教师2名(中心校和石桥分校各1名),食堂后勤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01
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02
招聘基本条件
1
心理专聘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
3.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0日后出生);有教师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0日后出生)。
4.户籍不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2
食堂后勤人员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身体健康,具有健康证,且无不良嗜好。
3.热爱工勤岗位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03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1
心理专聘教师
学段:小学
岗位名称:心理专聘教师
岗位数:2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岗位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
2
食堂后勤人员
学段:小学
岗位名称:食堂后勤
岗位数:1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
04
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24 日止。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关注“相城区北桥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应的《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表1,附表2),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扫描此二维码下载岗位相应附表)
(2)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现场材料审查。
3
报名材料审核
(1)电子材料初审:《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各项证明材料(心理专聘教师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在职人员另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食堂后勤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各项证明材料的原件依次逐份扫描成PDF图片形式,以“北小心理专聘教师(后勤)招聘+姓名”命名,于8月24日9:00前将压缩包发送至邮箱498974170@qq.com。
(2)现场材料审核:《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打印2份),各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依次装入透明文件袋)。
05
招聘考核方法
1
心理专聘教师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模拟上课10分钟),按面试成绩排列名次,根据岗位数从高到低录用。按招聘计划1:1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
食堂后勤人员
根据相关条件(健康状况、工作经验、年龄等)筛选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06
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考生考察(政审)、资格复查和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合格者方能录用。
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07
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合同制用工形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待遇将分别按照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公办学校合同制代课老师、食堂后勤的薪酬标准执行。
08
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施老师:13912646564
钱老师:15190558450
(二)监督电话
0512-69572703
0512-69575067
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北桥中心小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