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空缺岗位共招聘3名。其中,2名男性、1名女性。
二、招聘要求
1. 中共党员;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3.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有2年及以上党建相关工作经验,大学生村官和有社区工作经验、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党群服务中心、党性教育基地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5.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
三、人员管理
符合条件录用人员统一与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6日17:00止。恕不接待来人。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登录http://www.jobs.o-hr.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提交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保证明等所需材料。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 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生需参加统一的笔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时政类、党务党建公共基础、行政能力测试相关综合知识,公文写作和文字组织表达能力相关知识,职业能力、抗压能力测试类等素质。不指定教材,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园区组织部重新安排考录计划。
(2)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4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6:4的权重进行计算。
(4)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首页公布。
3. 体检和政审
对最终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园区组织部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视情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 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园区组织部审批后,委托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具体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在规定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园区社保。
五、其他说明
1.应聘者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应聘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咨询电话:0512-66605867、66605751。
4.本招聘公告具体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