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19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食堂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苏州户籍,同等条件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详见附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前往报名;
3.报名地址: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合同制用工,一经录用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公办幼儿园工作,具体工作地点统一分配,对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
2. 待遇:综合收入为税前4万元左右,由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教育和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68712322 ;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
教育和文体旅游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