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需要,宿连航道二级整治工程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招聘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
一、招聘要求
1.岗位名称:驾驶员(2名)
2.性别:男性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资质要求:具有 C1及以上驾驶执照,驾龄5年以上(2020年12月15日及以前取得)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均采用线上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2日12:00。
报名地址:登录“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点击首页“宿连航道二级整治工程工作专班招聘驾驶员报名入口”。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5:00。
陈述申辩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6:00。
3.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网上诚信报名协议,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②本人身份证;
③C1及以上驾驶执照;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工作日期间)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1.时间及地点:通过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等发布,以后续公告发布信息为准。
2.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3.总成绩合成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二)资格复审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另行加试)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公示结束后,与宿迁产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宿连航道级整治工程从事驾驶员工作。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聘期二年,逐年续签,工程建设结束后解除合同关系。
六、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年薪49800元(含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各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在招聘各环节中,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浏览以上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在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后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1.招聘简章政策咨询:0527-84355070;
2.资格初审异议申辩及招聘网站技术咨询:0527-88858585。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
监督电话:0527-84355066。
宿连航道二级整治工程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