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石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公告

石门县人民政府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10名,任期3年,主要职责是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选聘对象包括行政机关法制人员、法律学者、律师及建筑工程、医学、经济学等领域专业人才,需符合国籍、年龄、健康、品行等条件,并具备相应工作年限、法律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24日,需现场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家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专家委员主要职责是,为县人民政府办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涉及难以把握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任期为3年,可以续聘连任。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包括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公职律师、社会律师,或建筑工程、医学和经济学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22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应具备5年以上法制工作经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及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法学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专业领域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选聘。

工作经历年限、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12月24日。

(二)报名地点:石门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石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选聘报名表》(见关于选聘石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公告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有关资料(特别是能体现其擅长领域专业能力的相关资料)。

四、审核及聘任

(一)确认报名人员。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拟定名单。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情况,经集体研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遴选。

(三)确定聘任人员。县人民政府审定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名单,颁发聘任书。

石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关于选聘石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公告附件:石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选聘报名表.doc

(联系人:陈霞 联系电话:0736-515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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