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幼儿园招聘启事

南同幼儿园招聘实习生1名,要求2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在校生,学前教育专业优先,持有健康证。报名时间至2025年9月8日下午16:00,需提交指定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幼儿园是由龙岗区教育局举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安居锦龙苑小区旁,是锦龙苑小区配套幼儿园,现为龙岗区区一级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办学规模9个教学班,园内环境优美,设施设备齐全。

因园所发展需要,南同幼儿园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希望各位优秀的人才加入我们。

招聘岗位

实习生(1名)

要求如下:

1.年龄:2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要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喜欢孩子;

6.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南同幼儿园期待您的加入—

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8日下午16:00截止,请有意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送至我园指定邮箱:ntyey@lg.gov.cn;

2.邮箱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字样。(除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幼儿园招聘启事附件外,所有材料需上传PDF文件。)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

0755-89908939(吴老师)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报名材料(1)报名表(附件1,需附照片,word电子档);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excel电子档);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最高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电脑登录学信网下载pdf文件);

(5)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中国教师网上的教师资格认定页面截图),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

(6)承诺书,手写签名按指纹(附件3);

(7)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温馨提示: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相关附件附件1:报名表(附照片,word电子档)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excel电子档)

附件3:承诺书 (手写签名+指模,扫描件)

附件4: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扫描件)

附件5: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幼儿园招聘启事

扫码可查看,下载附件

注意事项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已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1.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通过邮件方式通知材料初审结果。

综合考核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邮件方式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及聘用1.公示: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2.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有关内容

1.根据《跟岗实习协议书》等规定签订跟岗实习协议;

2.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2025 年 8 月 29 日 上午10:57
下一篇 2025 年 8 月 29 日 上午10:58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